学院与东营市河口区检法机关签订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23-02-28 作者: 审核:冷凌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23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2月27日上午,学院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签订共建协议,并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东营市河口区委副书记、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文娟主持会议并致辞,学院院长王学栋、党委书记姚成郡、副院长冷凌、党委副书记陈熙,河口区人民法院院长梁栋、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贞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会上,杨文娟致辞指出,此次合作共建,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人才,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共同发展,促进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要以此为契机,立足合作新平台,深化交流用好“外脑”;把握司法工作新形势,与时俱进建强“自身”;围绕社会治理新要求,探索基层“善治”模式,为推进法治社会进程和平安河口、法治河口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学栋介绍了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等相关情况,他表示,学院着眼于构建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河口区法院、检察院在业务办案和理论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希望双方不断深化合作,把司法机关的实战经验与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拓展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合作交流的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理论实践共促、人才培养共赢、工作发展共进。

  仪式上,王学栋与梁栋签订法校合作协议书,姚成郡与孙贞签订检校合作协议书。冷凌、陈熙、梁栋、孙贞共同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此次合作共建,将学院的学科、人才、科研优势与河口区人民法院、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的专业、实务、资源有机结合,在司法机关和高等院校之间搭建起教学实践互补平台、理论实务互动平台,对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实干型法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学院将与两院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实习指导、案例研讨、课题研究等方式深化合作关系,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会前,王学栋一行参观了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河口区人民法院,对两院的司法理念、队伍建设和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共建活动期间,学院领导看望了在河口区司法系统工作的毕业生代表并进行了座谈,王学栋院长向毕业生们介绍了学校学院发展的近况,同时就人才培养,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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