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文法讲坛】Catherine教授讲述自然法律人格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1-05-23 作者: 审核: 发布:于露 浏览次数:334

521日下午,黄岛文法讲坛第26讲(能源法系列)顺利举办,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教授、新西兰法律教育委员会学术顾问Catherine Iorns Magallanes应邀作了题为Developments in legal personality for nature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系主任孙增芹副教授主持,法学系教师、研究生参加。

讲座开始,Catherine教授提到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今天,物种灭绝与生态破坏的问题应当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基于当前环境形势,将“自然”赋予“法律人格”这一做法能够让人类认识到自然拥有其独立价值自然的权利应得到人类的尊重与保护。随后,Catherine教授从自然法律人格的确立、法庭指定监护人以及积极提供救济方式(如提供起诉权)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如何对自然的法律人格进行保障。Catherine教授认为,我们需要构建一种新的公民社会,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美好生活与美好未来。这种美好生活要求个人、社区、民族和国家在多元文化、尊重多样性和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情形下履行自己的责任。

讲座现场 张子乐摄

讲座现场 张子乐摄

孙增芹老师主持 张子乐摄 

讲座中,Catherine教授以位于新西兰北岛的旺格努伊河的治理与保护为例,阐述了自然和人类之间相互依存关系,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社会法律理解,在这种理解中,必须认真对待自然及其环境,并赋予其充分的权利。随后,Catherine教授以哥伦比亚共和国西北部的阿特拉托河法院发布的一项命令为例,进一步介绍了自然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在得到保护、养护、维护和恢复方面享有具体权利。讲座最后,Catherine教授对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提出了建议,并鼓励我们扩大自己的知识储备,结合国际环境形势将能源法的学习落到实处。孙增芹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再一次感谢Catherine教授的精彩讲座

主讲人简介:

Catherine Iorns Magallanes, Professor of 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NZ Council of Legal Education Academic Adviser; Member of New Zealand representative to the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and Member of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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