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王学栋 成员:孙大满、魏学宝、秦勇、李燕云、淳柳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永宁 成员:徐万治、冷凌、王元飞、梅琳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180
举报邮箱:zhangyn@upc.edu.cn
二、复试资格、各学科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
(一)依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生源情况,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满足国家和我校对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根据我院招生限额(全日制招生限额共94人;非全日制限额135人,少数民族骨干7人),结合不同学科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确定了参加2019年硕士考试研究生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获得我院2018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超过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第一批调剂考生同时参加此次复试,报到时间、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笔试时间同第一志愿考生,但面试时间在3月31日。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27人)
专业 | 招生限额 | 少干生 | 复试分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试人数 |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
法学 | 10 | 0 | 343 | 1:1.8 | 18 | 10 |
外国语言文学 | 17 | 0 | 355 | 1:1.6 | 27 | 17 |
总计 | 27 | 0 | | | 45 | 27 |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60人)
专业 | 招生限额 | 复试分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试人数 |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
英语笔译 | 21 | 355 | 1:4 | 85 | 21 |
英语口译 | 6 | 367 | 1:3 | 18 | 6 |
俄语笔译 | 7 | 368 | 1:1.4 | 10+1(优秀夏令营营员) | 7 |
汉语国际教育 | 9 | 325 | 1:1.8 | 16 | 9 |
法律(非法学) | 8 | 320 | 1:1.3 | 10 | 8 |
法律(法学)) | 9 | 320 | | 2 | 9 |
总计 | 60 | | | 142 | 60 |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限额(共7人)
专业 | 招生限额 | 复试分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试人数 |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
法学 | 1 | 0 | 0 | 0 | 1 |
汉语国际教育 | 1 | 0 | 0 | 0 | 1 |
英语笔译 | 1 | 0 | 0 | 0 | 1 |
法律(非法学) | 2 | 0 | 0 | 0 | 2 |
法律(法学) | 2 | 0 | 0 | 0 | 2 |
总计 | 7 | 0 | 0 | 0 | 7 |
4.非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135人)
专业 | 招生限额 | 复试分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试人数 |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
英语笔译 | 28 | 355 | | 5 | 28 |
汉语国际教育 | 27 | 325 | | 3 | 27 |
法律(非法学) | 40 | 320 | | 1 | 40 |
法律(法学) | 40 | 0 | | 0 | 40 |
总计 | 135 | | | 9 | 135 |
5、拟接收调剂专业
(1)拟接收调剂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法律(法学)7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126人,其中,英语笔译23人(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4人,法律(非法学)39人,法律(法学)40人。具体名额根据接收情况调整。
(2)拟接调剂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7人,调剂专业为法学或英语笔译或汉语国际教育或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具体名额根据接收情况进行调整。
(3)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于3月20日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我院根据学校调剂相关政策、考生申请、学院遴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第一批调剂复试名单。
三、考生报到与体检
(一)考生报到
(1)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地点:我校青岛校区文理楼358房间。
(3)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
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文学院报到(地点:文理楼363)。
(二)网上缴费
第一志愿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将于3月21日下午16:00关闭。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调剂考生报到时缴费。
(三)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条件和有关证件、证明或材料。考生须交验:
(1)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一志愿考生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60元自理。
时间:3月31日上午7:30-12:00
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医院(体育馆西南侧)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带本人照片的《体检表》,考生体检时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调剂考生体检相关事宜报道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需携带的材料
现实表现情况表(即政审表):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学工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后密封,考生报到时上交报考学院。
成绩单: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作为参考。
其他证明材料:有突出特长或有论文、著作等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证明材料,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作为参考。
特别提醒:成绩单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报到时上交学院(文理楼363)审查;另一份务必隐去姓名信息,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参考。
四、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均实行百分制。
专业 | 专业笔试 | 综合面试 | 备注 |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 1.复试时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2.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各类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时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与要求。 |
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或俄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 |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 |
英语笔译(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 |
英语口译 |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 |
俄语笔译 | 翻译(俄译汉、汉译俄) |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 力等 | |
汉语国际教育(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 跨文化交际学 |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 力、才艺展示等 | |
法律(法学)(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 刑法与民法 |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 |
法律(非法学)(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 刑法与民法 |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
1.专业笔试
(1)时间地点。
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或俄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翻译硕士:翻译(英或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跨文化交际;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刑法和民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排在3月29日晚19:00-21:00,地点:(待定)(英语笔译、英语口译)(98人);(待定)(外国语言文学(英)、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俄)、俄语笔译、汉语国际教育)(58人);(待定)(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32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审核章盖的《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文学院负责,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英语笔译同等学力加试英语翻译与英语写作。
(2)成绩计算。试卷满分为100分,有作弊行为者,成绩以“0”分计。
2.综合面试
面试由文学院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含外语评委1人)。
(2)面试侧重于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采用题库与随机提问相结合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专业综合素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专利、论文等,或者获得翻译专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等,面试时应予充分考虑,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实施全程双向匿名复试,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下午面试者重新抽签)。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任何个人信息。
(4)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当场独立、公平、审慎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复试实施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或语言能力占25%,专业综合素质占75%。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第一志愿考生)
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
法学 | 3月30日 | 上午:8:00-13:00(1-19号) | 待定 | 待定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1-12号) 下午:14:00-16:00(13-26号) | 待定 | |
汉语国际教育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1-16号) 下午:14:00-17:00(17-19号非全) | 待定 | |
英语笔译(全日制一组)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1-12号) 下午:14:00-17:00(13-24号) | 待定 | |
英语笔译(全日制二组)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25-37号) 下午:14:00-17:00(38-49号) | 待定 | |
英语笔译(全日制三组) | 3月30日 | 上午:8:00-13:00(50-63号) 下午:14:00-17:00(64-76号) | 待定 | |
英语笔译(全日制四组) | | 上午:8:00-12:00(77-85号全)(1-5号非全) | 待定 | |
英语口译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1-12号) 下午:14:00-17:00(13-18号) | 待定 | |
俄语笔译、俄语语言文学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1-11笔译)+12号(俄语语言文学) | 待定 |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 3月30日 | 上午:8:00-12:00(1-10号非法学)+11-12号(法学)+13号(非法非全) | 待定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调剂志愿考生)
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
汉语国际教育(非全) | 3月31日 | 上午:8:00-12:00(1-15号) 下午:14:00-17:00(16-30号) | 待定 | |
法律(非法学)(非全)一组 | 3月31日 | 上午:8:00-12:00(1-13号) 下午:14:00-17:00(14-25号) | 待定 | |
法律(非法学)(非全)二组 | 3月31日 | 上午:8:00-12:00(26-38号) 下午:14:00-17:00(39-50号) | | |
法律(法学)(非全)一组 | 3月31日 | 上午:8:00-12:00(1-13号) 下午:14:00-17:00(14-25号) | 待定 | |
法律(法学)(非全)二组 | 3月31日 | 上午:8:00-12:00(26-38号) 下午:14:00-17:00(39-50号) | 待定 | |
法律(法学)(全日制) | 3月31日 | 上午:8:00-12:00(1-13号) | 待定 |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
复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 × 60% + 复试成绩 × 40%
2.录取基本要求与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等额复试的考生如果复试不合格名额调剂到其他学科;由院(部)制定接收调剂生源的条件,报学校审核后实施。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学院于4月4日前上网公示复试结果,4月9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协议书及有关表格资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资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学院设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 4月19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确定指导教师方法
导师和学生根据研究方向进行双向选择,再经学院综合考察、调整后为每位拟录取考生确定指导教师,上报研究生院。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其中新聘导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
联系人:刘老师 0532-86983229
七、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