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院将于近日开展2017-2018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参照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考核对象
2017-2018学年在岗,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流程
(一)个人总结: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学生评议:
1.学生评议辅导员通过易班平台进行。
2.学生直接登录网址:http://yb.upc.edu.cn/instructor进行测评;或登录石大易班主页-易工具-辅导员评价系统;或通过登录易班手机APP首页-热门应用-石大辅导员评价;或直接扫描测评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测评。辅导员及其他教工人员因不属于学生,无法使用本轻应用。
3.学生为2个辅导员同时带班,则需评价2位辅导员。系统中上下依次体现,分别提交。
4.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议,原则上每位学生都要评议。对于参与评议比例明显低于平均水平,无法形成有效数据的情况,学校将予以反馈、督促。最终核算成绩时,学校将把学生参与评议比例也作为一项影响因子。
5.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手中权利,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辅导员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结合对辅导员工作情况的了解,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6.12月10日前完成学生评议。
(三)院部评价:学院按照《办法》要求,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的院部考核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含院部领导、全体辅导员、辅导员所带年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等。
评议时间、地点:12月10日10:00 文理楼358
评议要求:评议之后需提交《院部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及附件2《辅导员院部评价意见表》电子版及书面材料。其中总体评价为“A”者,不得超过表内辅导员数的50%。
(四)部门考评:学校考核工作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并结合述职报告对辅导员进行考评。
(五)分数汇总及使用:学校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各项数据汇总,得出总成绩,并按照《办法》规定,出具考核结果。在评选优秀辅导员和职称职务晋升时,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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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