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09〕4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17-2018学年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石大东发〔2009〕46号文件规定,确定学历(学位)培养人选,编制培养计划,并进行排序。
二、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编制短期培养计划,包括短期国(境)内外进修、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等,可另行报送。
三、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报考研究生的《2017-2018学年学历(学位)培养计划汇总表》(A3纸打印)及《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报送文理楼364房间;以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1955730@qq.com,联系电话:86983178
文学院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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