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22 作者: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1886

 

根据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及《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王书亭成员:王学栋、孙大满、魏学宝、淳柳

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张永宁成员:杨武成、徐万治、郝孟荣、王元飞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180

二、各学科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

按照国家和我校对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根据我院招生限额(共93人),结合不同学科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1.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37人)

专业

招生限额

已推免人数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参加复试人数

拟录取人数

法学

14

3

320

1:1.2

15

11

外国语言文学

18

2

352

1:1.1

17

16

中国古代文学

5

3

370

1:1.2

  3

2

总计

37

8

   

35

29

2.各学科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45人)

专业

招生限额

已推免人数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参加复试人数

拟录取人数

英语笔译

21

0

379

1:1.2

26

21

英语口译

8

3

381

1:1.2

6

5

俄语笔译

8

2

354

1:1.2

8

6

汉语国际教育

8

0

355

1:1.2

10

8

总计

45

5

   

50

40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招生限额(共11人)

专业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复试人数

拟录取人数

中国古代文学

266

1:1

1

1

1)拟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人数9人(非汉族考生),其中,外国语言文学或翻译硕士(英语)4,法学专业3人,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人。

2)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人数1人,仅限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考生报考专业国家资格线的50%,复试分数线同第一志愿考生。

调剂要求除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外,调剂生的毕业学校与报考学校应均为国内高水平大学。

三、考生报到与体检

(一)考生报到

在我校青岛校区南教100号教室

1)时间:3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其他考生为主);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文学院报到(地点:文理楼363)。

(二)网上缴费

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

(三)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2)现场确认时被报名点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60元自理(请自备零钱)。

时间: 325800-1200

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医院(体育馆西南侧)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带本人照片的《体检表》,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五)其他需携带的材料

成绩单: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其他证明材料:有突出特长或有论文、著作等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成绩单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报到时上交学院(文理楼363)审查;另一份务必隐去姓名信息,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参考。

四、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均实行百分制。

 

专业

专业笔试

综合面试

备注

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1.复试时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2.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各类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中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中国古代文学

文学概论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英语笔译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英语口译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俄语笔译

翻译(俄译汉、汉译俄)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汉语国际教育

跨文化交际学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才艺展示等

 

1.专业笔试

1)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排在325日晚7:00-9:00地点:南教404由文学院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审核章盖的《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2)成绩计算。试卷满分为100分,有作弊行为者,成绩以“0”分计。

2.综合面试

面试由文学院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含外语评委1人)。

2)面试侧重于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采用题库与随机提问相结合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专业综合素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专利、论文等,或者获得翻译专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等,面试时应予充分考虑,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实施全程双向匿名复试,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下午面试者重新抽签)。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任何个人信息。

4)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当场独立、公平、审慎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复试实施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或语言能力占25%,专业综合素质占75%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法学

326

上午:8:00-12:001-10号)

下午:14:00-15:4011-15号)

南教201

 

面试备考:南教212

 

外国语言文学(17人)

326

上午:8:00-12:001-10号)

下午:14:00-16:3011-17号)

 南教203

汉语国际教育

326

上午:8:00-12:001-10号)

 南教204

中国古代文学

326

下午:14:00-15:301-4号)

 南教204

英语笔译(一组)

326

上午:8:00-12:001-10号)

下午:14:00-16:0011-16

 南教205

英语笔译(二组)

326

上午:8:00-12:0017-26号)

 南教207

英语口译

326

下午:14:00-16:001-6号)

 南教207

俄语笔译

326

上午:8:00-12:001-8号)

 南教209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50%

复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成绩× 40%

2.录取基本要求与顺序是:第一志愿考生分类型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优选院内合格调剂生源或从本专业破格录取;参加等额复试的考生如果复试不合格名额调剂到其他学科;需从校外调剂的,由学院提出申请报告,报学校审核后实施。同一批次调剂复试的一般按总成绩择优录取,不同批次调剂复试的按先后顺序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学院于327前上网公示复试结果,49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协议书及有关表格资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资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学院设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六、确定指导教师方法

327900在文理楼142召开拟录取学生会议,布置选导师事宜。导师和学生根据研究方向进行双向选择,再经学院综合考察、调整后为每位拟录取考生确定指导教师,上报研究生院。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联系人:刘桂萍老师86983229

七、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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