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
(专业代码:030101K 学制:四年 学位:法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毕业后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的人格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具备与本专业有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
3.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4.通晓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了解法学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三、主干学科、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专业核心课程: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
刑法学: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基本理论、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以及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制度,掌握十大类犯罪中具体罪名的犯罪构成,能够对具体的刑事案件进行行为定性分析,具备解决实际司法问题的能力。
民法学:本课程旨在让学生系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民法的基本制度。它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部分。民法总论重点阐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关系的主体,民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行为,时效制度,民事责任等。民法分论主要介绍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等内容。
商法学: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商法学知识体系,包括商法的概念、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商号、商事帐簿等内容、公司法、破产法等基本理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商事组织与商事交易的基本规则、基本原理,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商事实务法律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学: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原则、体系和特征以及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国有企业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业结构法、价格法等内容,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解决社会经济实际问题的能力。
行政法学: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以及行政主体的职权、职责、管理手段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等理论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的知识解决行政实务中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双语课程、研究性课程
双语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研究性课程:能源法学
五、毕业要求及学时、学分分配
分 类 | 学 分 | 学 时 | 备 注 | |
必 修 | 理 论 | 104.5 | 1740 | 含实验学时8,上机学时(40),实践学时184。 |
实 验 | 1 | 24 | | |
实 践 | 28 | | | |
选 修 | 40 | | | |
毕业要求 | 1.本专业学生需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173.5学分,并至少取得自主发展计划要求的12学分(其中必须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模块中分别至少取得2个学分)以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学分,方可毕业。 2.符合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