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30 作者:教学科研办 审核: 发布:刘淑艳 浏览次数:366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关于做好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4年接收以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文学院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文学院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生报考基本条件、申请办法、递交报考材料

详情请登录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4年接收以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网址:http://gs.upc.edu.cn/s/33/t/94/41/1b/info16667.htm

二、复试程序

1.所有申请者的材料由文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部汇总、分类后交各学科负责人由学科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院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者,学院将于20131010日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判

1.复试形式

专业基础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

2.复试内容

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与外语听力等内容。复试满分为100分。包括:

(1)专业基础综合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重点考察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

(2)综合面试满分100,面试时间10-15分钟。重点考察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与外语能力。

3.成绩核算办法:专业基础综合笔试成绩占最终总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占最终总成绩40%,其中,专业与综合素质能力占面试成绩的25%,外语能力占面试成绩的15%。专业基础综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综合作为最终确定推免名单的依据。

四、录取

复试结果统一上报学校研招办;经复试后学院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研招办向通过复试的校外推免生出具接收函。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不能被录取。

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我校均不录取: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体检不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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