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度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见习时间为来校工作之日到2013年6月30日。
一、转正定级对象:聘用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呈报表》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统一送到人事处1204房间,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1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zq@upc.edu.cn。
人事处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