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作者:问道 审核: 发布:刘淑艳 浏览次数:104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2013年4月8日0时至4月28日24时)内,申报者登录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kj.gov.cn/)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以下简称《评选表》)等成果所有信息。

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我校成果申报渠道,务必写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网上成果展示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个工作日)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网上审核电话:0531-82866295。技术咨询电话:0531-82866376。
  4、成果查新和验证
  网上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由申报者个人到指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是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申报者到省社科联网站下载成果查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查新单位,查新费用:文章120元/篇;著作170元/篇。查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为避免后期集中拥堵造成延误申报,请及早进行成果查新!(我校申报者最好在4月25日前完成向查新机构提交查新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工作。)查新机构联系电话:0531-82067668。

著作申报者必须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做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地址为:http://www.gapp.gov.cn/办事服务/便民查询/CIP数据核字号。

重复率承诺: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由申报者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5、自行客观赋分
  申报者根据省社科联网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以下简称《A类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以下简称《B类评价标准》),下载客观赋分表,按成果申报类别对照标准自行赋分。自行赋分务必要实事求是,由授权推荐单位组织审核,省评奖办将在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前组织专门人员审核查对。

三、授权单位组织推荐和报送
  1、指标分配
  省评奖办将根据成果申报数量,计算分配指标数额。因此,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动员组织优秀研究成果负责人积极申报,保证数量,提高质量,争取我校能够在今年的省奖推荐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2、组织推荐
  学校将组织评选专家,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A类评价标准》、《B类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以下简称《专家赋分标准》)等工作程序要求,在对申报成果申报条件、客观赋分、匿名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按分配指标对申报成果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3、报送书面材料
  (1)《登记表》一式三份。
  (2)《评选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匿名是指将成果及表格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有关个人信息去掉后打印或者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3)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
  (4)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严格按照《A评价标准》、《B评价标准》规定的内容,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

课题要以一项结项成果申报,可选择正式出版或发表级别最高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部著作或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评选。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6)客观赋分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7)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验证书、查新证明书。
  (8)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七次社科评奖”专用。
  请注意!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以上成果书面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其它事项
  1、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登记表、评选表、客观赋分表、客观赋分标准、成果查新表、cip核字号验证保证书、重复率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成果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以免延误申报。联系人:顾明华,崔伟;联系电话:86983266;电子邮箱:gmh1973@upc.edu.cncuiwei@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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